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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警王大为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9 18:22:00    

7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原局长王大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24年7月20日,王大为在带队处置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时,为保护群众和战友,冲锋在前与歹徒搏斗,最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0岁。从警数十年来,王大为始终冲锋在前,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获评“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用忠诚与担当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崇高使命。7月8日,宁夏公安厅党委班子专程来到王大为家中,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送到英雄遗属手中。

“这枚勋章不仅是对英雄的崇高礼赞,更是组织温暖的传递。”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宁夏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爱警暖警工作措施,坚持送奖到基层表彰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实施快速表彰奖励机制,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奖励审批权限,及时兑现记功奖励,并在记功命令(决定)发布后及时上门送奖,进一步激励士气、凝聚警心、鼓舞斗志。

英雄精神,代代相传。今年,王大为的儿子王青松通过招录考试,正式加入宁夏公安队伍,接过父亲的使命。“欢迎你成为人民警察,续写你父亲的荣光。”入警仪式上,战友们的鼓励让王青松倍感温暖。(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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